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
根据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5]5号)规定:
第四条 “保障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并接受本地区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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