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车购税补交需要补多少?
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 15 号)第八条规定: 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依据为0。 综上,您购买二手车需按照该车的最低计税价格和已使用年限规定扣除比例计算出计税依据,按照10%的税率补交车辆购置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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