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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佛人社〔2020〕63号),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3%调整为14%。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

佛山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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