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 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19] 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港保税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拾起卖循环产业技术研究院等3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其中,天津拾起卖循环产业技术研究院等2家单位有效期自2019年度起5年内有效,天津自贸试验区中滨社会服务创新中心有效期自2020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附件: 202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天津港保税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局
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
2020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02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一、免税资格自2019年度起有效的单位
1.天津拾起卖循环产业技术研究院
2.天津市滨海新区瑞普生物研究院
二、免税资格自2020年度起有效的单位1,天津自贸试验区中滨社会服务创新中心
天津港保税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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