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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税务局启用部分涉税事项实名验证功能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实行实名办税的公告》(2019年第4号)。自2020年12月30日22:00起,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部分涉税业务时,正式启用实名验证。具体验证事项及验证方式如下表所示:

类别

涉税事项

验证方式

风险实名事项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刷脸验证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发票领用

其他实名事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刷脸验证、手机验证码验证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

税务登记信息变更(非“多证合一”“两证整合”纳税人)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注销税务登记

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云南省税务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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