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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收缴管理方式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规范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管理,经研究决定,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收缴管理方式,实现在线收缴、实时清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江苏 省教育厅统建的“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江苏在线报名”系统接入省统一公共支付 平台,开展在线收缴 。在线收缴开具省级财政非税收 入统一票据( 电子 ), 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二、省财政清分银行在每日营业终了前桉地区代码、收费项目、银行账户等收缴信息将分成资金分别清分至省教育厅非税收 入汇缴账户、相关考点账户及市县财政专户(仅指考点无账户 的)。分成比例为:在校生收费 25 元, 其中省级分成 6 元, 考点分成 19 元; 其他人员收费 50 元, 其中省级分成 13 元, 考点分成 37 元。省教育厅应在考试周期内( 每项考试从开始报名收费到考试完成)将其非税收入汇缴账户资金缴入省级财政专户。

三、省教育厅通过其非税收入汇缴账户办理退付,并将退付信息推送至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考点分成部分的退付,由省教 育厅通过其非税收入汇缴账户先行垫付,采用后款退前款的方式 进行清算,并将清算结果推送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四、各相关考点及时足额将“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上缴财政,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级分成部分缴入国库,列“普通话水 平测试费" , 预算科目代码 103042707: 考点分成部分缴入财政专户, 列“教育收费" , 预算科目代码: 1 03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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