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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根据2020年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质量管理提升年”主题活动要求,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0〕21 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吉注协〔2020〕37号)要求,我会于2020年9月至10月,共组织10名检查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共检查了44家事务所;共抽查业务报告及工作底稿88份。现已完成检查处理工作,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在中注协的指导下,行业的执业质量不断提升,执业行为日益规范,被检查的大多数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执业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在行业整体发展向好的同时,个别被检查对象在执业质量、质量控制、职业道德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质量控制体系方面

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事务所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最终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有的事务所对监控政策的理解和操作不到位,有的事务所没有制定监控政策;有的事务所在执行监控政策时,没有形成相应的记录,或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三是有的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未及时更新,无法满足日常业务质量控制要求。

(二)业务项目方面

1.初步业务活动工作

有的项目编制的初步业务活动工作底稿不完整,缺少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声明、业务承接与保持记录不清楚。有的项目业务约定书内容不完整,无收费金额、无授权代表签字等。

2.风险评估工作

有的项目未编制此类底稿,有的项目编制的此类底稿不全面,有的项目未将收入做为舞弊风险。有的项目未编制总体审计策略,有的项目总体审计策略中未确定重要性水平。

3.进一步审计程序

有的项目未编制内控测试底稿,或编制的内控测试底稿不完整,控制测试与实质性测试脱节。

在实质性测试工作方面,各业务循环均发现存在程度不同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银行存款和往来款项的函证、替代程序未能有效实施;存货盘点、监盘不严格;分析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等。

4.业务完成阶段

有的项目无项目组复核记录或记录不清楚;有的项目所附财务报表及附注未获得被审计单位的盖章确认。

(三)对上一轮检查发现的问题,有的事务所还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结合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并进行整改。

二、检查的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为体现行业检查“帮助、教育、督促、提高”的精神,区别问题性质和情节,对22家存在问题较多的事务所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对照准则,积极认真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整改报告,对其他被检查事务所下发了检查存在问题沟通函,要求对照准则,自行整改。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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