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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获得2019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第三批)名单的通知

各区(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区(市)县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精神,现将经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定的获得2019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第三批)名单公布如下:

1. 成都市青少年宫

2. 成都市总商会

3. 成都吾乐公益服务中心

4. 成都一扇窗公益服务中心

5. 成都喜马拉雅文化艺术中心

6. 成都市医疗用品及器材商会

7. 成都文化志愿者协会

8. 成都社会组织党建研究学会

9. 成都市科技金融协会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自认定年度起连续五个公历年度。

成都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成都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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