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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工作安排,并为更好适应市场需求,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进行了修改,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本所2017年5月1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深证上[2017]307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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