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书画行业发展
1.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
2.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3.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政策适用规定
政策内容: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委托方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拍卖行可以自己名义就代为收取的货物价款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的货物价款不计入拍卖行的增值税应税收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4.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政策内容: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42号)
相关链接:现行税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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