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管理规程》的通知

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蓟州区财政局:

为保证我市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按照“五统一”原则中规程统一的要求,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在认真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管理规程》,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

建设领导小组

(天津市财政局代章)

2021年4月8日

附件:《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管理规程》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