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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2021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做好2021年行业继续教育工作,我会制定了《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2021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现予印发。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各地注协)结合本要点制定本地区的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做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

请各地注协和认可内部培训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将继续教育工作计划于5月31日(周一)前上传我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中注协继续教育部联系人:刘栩,电话:(010)88250164,邮箱:liuxu@cicpa.org.cn。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2021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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