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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0年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

按照《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吉财社[2016]726号)要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现将2020年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省级残疾就业保障金安排使用12382.37万元,其中省级支出2448.37万元,下达市县9934万元。具体如下:

(一)补助省级支出2448.37万元

1.安排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职业康复和扶残助学支出175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教育设备生活设施、培训场所无障碍改造及维修、网络运行维护、购买残疾人培训服务、省级扶残助学金、残疾人职业康复等项目补助支出。

2.安排用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支出696.37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服务管理、就业信息统计、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残疾人作品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及残疾人就业信息化运维服务等支出。

(二)补助市县支出9934万元

1.补助市县残疾人就业扶贫资金3334.3万元,主要用于市县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生产劳动、开展残疾人非遗项目试点、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培育支持残疾人就业(扶贫)创业基地、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和职业培训基地等,以及支持各地用于扶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盲人按摩机构等。

2.补助县(市、区)农村灵活就业残疾人岗位补贴资金565.7万元,用于对各县(市、区)每个行政村稳定开发的一个灵活就业性质残疾人服务性工作岗位进行补贴。

3.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对18家省级残疾人就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扶贫基地进行资金补助,用于基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无障碍环境改造,设施、设备购置,残疾人岗位提升培训,残疾人岗位补贴、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等支出。

4.补助市县5534万元,用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投入,带动市县两级加大同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投入,取得主要成效如下:

(一)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2020年,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残疾人培训和就业服务,全省共为26020人(次)残疾人提供技能培训,帮助8226名城镇残疾人实现创业就业。超额完成年初省政府民生实事所确定的“培训残疾人2万人(次)以上,新增7000名城镇残疾人就业。”的任务目标。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和贫困家庭残疾人子女扶残助学有一助一。2020年全省共为1970名残疾学生和贫困家庭残疾人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放扶残助学金,实现符合条件的“有一助一”。

(三)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9.4万名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2.6万名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符合条件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政策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四)帮助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为13097名残疾人提供必要的产业技能培训及种养殖生产资料扶持,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通过发展生产实现脱贫增收。培育培训贫困村残疾人创业带头人120人。

(五)培育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等基地建设。2020年新增创业孵化基地12个,吸纳企业团队56家,安置残疾人188人;新增就业基地28个,安置残疾人590人,辐射带动97名残疾人就业;新增扶贫基地25个,安置残疾人354人,辐射带动1917名残疾人增收;新增残疾人培训基地36家;创新性开展残疾人网络创业工作,省、市、县残联分别建设残疾人网络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引领带动一批优秀残疾人网络主播实现网络创业就业。

特此公告。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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