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债券发行要素的函
广东省、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调整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发行期限和发行条款的请示》(粤发改财金[2021]78号)、《关于转报重庆市德感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债券附设条款的请示》(渝发改财金[2021]242号)、《关于转报重庆市兴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附设条款的请示》(渝发改财金[2021]24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2019年10月30日,我委以发改企业债券[2019]161号件核准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0亿元公司债券。经研究,同意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年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0-300个基点(含本数),投资者有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部分或全部回售给发行人。
2020年5月28日,我委以(发改企业债券[2020]115号)文件核准重庆市德感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发行13.3亿元公司债券。经研究,同意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年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0-300个基点(含本数),投资者有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部分或全部回售给发行人。同时,同意本期债券还本方式调整为到期一次还本。
2020年6月19日,我委以(发改企业债券[2020]179号)文件核准重庆市兴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0亿元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经研究,同意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年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0-300个基点(含本数),投资者有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部分或全部回售给发行人。同时,同意本期债券还本方式调整为到期一次还本。
二、请你委督促发行人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核对发行条件,在发行首日前10个工作日向我委报备。
三、请你委督促发行人按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及债券资金管理,按照核准的募集资金投向合规使用债券资金,认真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确保本息按期兑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