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在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作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办事处,其它14市(区)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建指导员(业务联络员),各税务师事务所: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在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作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为更好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现强调如下:
一、为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发挥应有作用。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政策宣传、纳税辅导等工作。在精准服务、打通税收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助力减税降费工作,服务大湾区建设,促进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不断提高税务师行业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税务师行业作为涉税服务的主力军,是协助税务部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遵从度和满意度的重要力量。要在持续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上不懈努力,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在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中承担应有责任。
三、加强与税务机关的密切联系。要健全完善税务部门、行业协会和税务师事务所三方沟通机制,畅通税务机关、行业协会和税务师事务所之间沟通交流、信息反馈及解决问题的渠道。要加强与税务机关合作,积极争取税务机关大力支持依法开展涉税服务,为行业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和健康氛围。
四、积极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要优化税务师行业发展环境,依法平等维护税务师事务所权益。要自觉接受税务机关监督指导,保持正常健康工作关系和联系互动。要强化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坚决制止查处各种违规、违纪和不法的行为和现象,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营造涉税服务市场良好政治生态。
全省税务师行业要立足实际,守正创新,积极作为,发挥税务师行业在推动纳税人缴费人遵从度、满意度稳步提高,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积极作用,努力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税收现代化建设,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7月23日
附件:《关于在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作用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