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第50号修正)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备注

1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 本溪市财政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22015年2月9日

本地税发〔2015〕15号

2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公告

22015年3月24日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2018年被《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3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2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局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