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公告(2021年第9期)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3号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31号发布)和《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2号发布)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现对截至2021年8月31日仍未办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的61家税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具体明细见附件: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1年9月8日
← 上一篇
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 →
关于“十四五”期间外资研发中心核定办法的通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