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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0年度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的通知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经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对2020年度各市注协和执业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绩效进行评价分类奖励,并将有关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市注协及机构按照附件表格所列金额开具收据,收据正面未列示收款账户信息的,请务必在收据空白处或背面加注收款账户信息。

二、开具收据时,付款单位名称: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内容:2020年度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

三、各有关市注协及机构应当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所开收据寄送至省注协业务监管部,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423号407室,电话:0571-85179526。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9月23日

附件:

1.2020年度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机构名单

2.2020年度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市注协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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