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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和《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86号),做好202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现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宣传培训,确保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附件:《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

天津市医保局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教委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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