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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公告

为了规范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行为,提高发行定价、申购、资金结算及股份登记效率,北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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