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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1年全国初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所需证明

  考生领取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1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由报名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4.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领取地点及时间

  在工作日内到报名点审核领证。

报名点 地址 领证时间2021年 联系电话
广陵区
(生态科技新城)
四望亭路40号财政局一楼大厅领 10月25日-12月28日
9:00-11:30
14:30—17:00
87340204
邗江区
(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百祥路35号邗江行政审批局二楼財政窗口(24号) 8:30-11:30
13:45-17:00
87896762
开发区 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801室 10月25日-12月28日
9:00-11:30
14:30-17:00
87962163
仪征
(化工园区)
真州西路64号仪征市财政局会计科 10月25日-12月28日
8:30-11:30
14:30-17:30
83440979
江都 泰山路357号财政局二楼会计监督管理科 10月25日-12月28日
9:00-11:30
14:30-17:00
86551910
宝应 苏中中路118号宝应县财政局302室 10月25日-12月28日
9:00-11:30
14:30-17:00
88236925
高邮 海潮路47号财政局北楼204室 10月25日-12月28日
8:30-11:30
14:00-17:00
84616752

扬州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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