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肇庆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争议处理办法>的公告》(2021年第6号)的规定,我局邀请了县内各房地产评估机构参与存量房计税评估值复评工作,对提交书面报名申请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符合备案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名单通告如下:
| 序号 | 名称 |
| 1 | 肇庆市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宁办事处 |
| 2 | 广东嘉舜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广宁分公司 |
| 3 | 肇庆永正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广宁分公司 |
| 4 | 广东衡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测绘有限公司广宁办事处 |
| 5 | 广东三瑞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