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1年修订)》的通知
各期权经营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管理,满足市场流动性需求,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所2019年12月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深证会〔2019〕47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1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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