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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鼓励和规范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自愿信息披露,提高自愿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有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详见附件)。现正式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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