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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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