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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免收取上市基金相关费用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降低市场参与成本、推动基金市场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免收取ETF上市初费和基金做市商为提供流动性服务产生的交易单元流量费;自2020年1月1日起,暂免收取ETF上市年费;同时,本所可根据基金业务开展情况,恢复上述费用收取。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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