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及《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确认工作的通知》(桂金监壹〔2021〕4号)精神,我厅联合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审核,并确认我区第二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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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财政局,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及《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确认工作的通知》(桂金监壹〔2021〕4号)精神,我厅联合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审核,并确认我区第二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