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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2018年4月修订]》的通知

辖区拟上市公司、相关中介机构:

  2021年9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3号),对辅导监管工作进行了统一规定。

  我局辅导监管工作将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执行,原《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2018年4月修订)》废止。

  特此通知。

  浙江证监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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