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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22年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我市2022年1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022年1月27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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