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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天津证监局企业上市辅导监管工作指引》等的通知

各相关辅导机构:

  2021年9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3号)正式发布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废止《天津证监局企业上市辅导监管工作指引》(2019年5月印发)、《天津证监局关于辖区新三板挂牌公司公开发行辅导监管工作的通知》(2020年3月发布);有关工作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执行;辅导监管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咨询电话:

  022-23302873(沪深交易所拟上市公司辅导咨询)

  022-23132287(北交所拟上市公司辅导咨询)

天津证监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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