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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2022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

2022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享受政策年度

1

厦门市张亦春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2

厦门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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