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已经2021年6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21年8月3日
← 上一篇
关于发布《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
下一篇 →
关于延续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政策的通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