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5月8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