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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