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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本级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有关工作的通告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生育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税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医疗生育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的征缴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2019年度怀化市市本级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主体。自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生育保险划转至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其他单位的医疗生育保险暂仍由医保部门统一征收。
  二、职责划分。划转后,医保部门负责医疗、生育保险费的政策制定、参保登记(含新增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特殊人群标识登记、缴费费率登记)、待遇发放等业务;税务部门负责受理医疗生育保险费的缴费申报(含参保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申报)、费款征收等业务,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2019年1月1日以前的医疗生育保险费由医保部门核定缴费金额,税务部门统一征收。2019年1月1日以后的医疗生育保险费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费款。
  三、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生育保险费的征收
  (一)2019年度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办理
  1.缴费基数的申报依据
  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2019年度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2018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即2018年1月-12月工资总额)。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300%以上部分不作为单位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2018年度的全部工资收入,2018年度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高于300%以上部分不作为个人缴费基数(2019年度怀化市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为5171元)。
  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8%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2.缴费基数申报所需材料
  (1)《2019年度参保单位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缴费基数申报表》《医疗生育保险基数申报承诺书》和《参保单位人员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由经办人、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2)2019年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现金流量表、人工成本情况表、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反映薪酬数据)、成本费用情况表、管理费用明细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财务部门印章);
  (3)《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总账及明细账,《管理费用》(薪酬费用)明细账(使用财务软件的另打一份,手工记账的复印一份,加盖财务部门印章);
  (4)市本级参保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多发一个月奖励工资的明细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汇总表、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及涉及工资和福利的总账和明细账。
  为确保个人缴费基数的真实性,市本级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应按要求对个人缴费基数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并经参保人员个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名单由单位自己留存以备检查)。经审核完毕后,市本级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将审核后的个人缴费基数告知每个职工并予以再次公示。
  3.缴费基数的申报流程
  市本级参保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怀化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网上办事服务管理系统中的缴费基数申报模块进行2019年度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单位医保专管员先凭《医保专管员审批表》到市医保处办事大厅5号台办理本单位的医保网上服务管理系统备案手续,并领取登录号和服务密码,通过互联网下载申报资料,认真填报新基数并按要求确认上传数据后,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纸质资料进行书面申报。
  具体流程如下:市本级参保机关事业单位登录网上办事系统→下载本单位人员基本信息→填报本单位2019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申报明细→确认上传2019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申报明细→生成并打印缴费基数申报表、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和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现场报送缴费基数申报表、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和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税务局审核。
  4.缴费基数的受理
  (1)办理时间:2019年1月10日至3月31日。
  (2)受理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三楼医保处征缴科5柜组。(联系电话2715936、2715527,医保网络申报平台:http://220.169.110.7:9977/corpweb)
  (3)受理人员:税务局工作人员
  (4)申报受理:自2019年1月1日起,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申报和工资总额申报,由税务部门负责。过渡期内(1-6月)税务部门派员到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办公楼三楼医保征缴科,在医疗保险局业务骨干的协助指导下进行受理、审核。由医保部门对缴费基数进行代算后,将应征信息发送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
  (二)2019年度医疗生育保险缴费业务的办理
  市本级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确定的缴费基数按月申报,并在每月25日前按照征收部门提供的《缴费通知单》将本月应缴纳的费用足额划缴至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2019年度医疗生育保险日常业务的办理
  参保登记、人员异动、信息修改等日常业务的办理时间、流程、所需资料均暂不发生任何变化,仍按照原申报方式、地点、要求按时办理。
  (四)其他要求
  市本级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必须依法、按时、按实足额申报,不得瞒报、少报、漏报,并按正常程序调整后缴费,严禁弄虚作假。如在2019年3月31日以前未进行申报的,从4月1日起,将暂时停止所有待遇的享受及所有医疗生育保险事务办理,停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单位自己承担,待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完成后,再按规定享受有关医疗待遇。出现漏报、瞒报、少报情况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进行责令改正和处罚。
  未进行医疗生育保险费基数申报的单位,以及缴费基数申报资料不全的单位,列为当年重点审计(稽核)对象。
   四、其他单位医疗生育保险费的征收
  其他单位的缴费申报、费基的计算及征收工作,暂仍维持原来的模式不变,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审核、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 怀化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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