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印发《北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体化综合监管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委办局及相关单位,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现将《北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体化综合监管实施方案(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 关于印发《北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体化综合监管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