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延长《上海市财政检查工作规程》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市财政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上海市财政检查工作规程》(沪财督〔2012〕47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现将其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7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