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财政检查工作规程》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市财政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上海市财政检查工作规程》(沪财督〔2012〕47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现将其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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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本市2022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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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市财政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上海市财政检查工作规程》(沪财督〔2012〕47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现将其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