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22〕25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外部事项进行了梳理、规范、优化,形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现将清单公告如下: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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