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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刁雅婷等89位申请人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个人非执业会员的批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会协〔2009〕51号)的规定,经审核,刁雅婷等89位申请人所报资料符合规定。同意批准刁雅婷等89位申请人(具体名单见附件)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个人非执业会员,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刁雅婷等89位申请人请至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会员管理—非执业会员办事流程,按照《非执业会员下载电子会员证操作手册》,自行下载《非执业会员电子会员证》,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和年检。

特此批复。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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