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 第一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1-2023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23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7年期)。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票面利率、兑付安排、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3年3月25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8%;按年付息,每年3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3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83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3年4月19日招标;招标结束至4月20日进行分销;4月24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08%。
(五)发行系统。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进行招标发行。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0.06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80个、30个和4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3年4月20日前(含4月20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3106—2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本次国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发行应急投标书”、“记账式国债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见附件1、2。
除上述规定外,本次国债招标工作按《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附件:1.记账式国债发行应急投标书
附件1
记账式国债发行应急投标书
业务凭单号:A01
财政部:
由于我单位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客户端出现故障,现以书面形式发送________年记账式(附息/贴现)(________期)国债发行(竞争性/追加)应急投标书。我单位承诺:本应急投标书由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具有与系统投标同等效力,我单位自愿承担应急投标所产生风险。
投标方名称:
自营托管账号:□□□□□□□□□□□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要素1】
债券代码: 【要素2】
| 投标标位(%或元/百元面值) | 投标量(亿元) | ||
| 标位1 【要素3】 |
| 投标量【要素4】 |
|
| 标位2 |
| 投标量 |
|
| 标位3 |
| 投标量 |
|
| 标位4 |
| 投标量 |
|
| 标位5 |
| 投标量 |
|
| 标位6 |
| 投标量 |
|
| 合计 |
| ||
(注:标位不够可自行添加)
电子密押: ( 16位数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注意事项:
1.应急投标书填写须清晰,不得涂改。
2.本应急投标书进行电子密押计算时共有4项要素,其中要素1在电子密押器中已默认显示,如与应急投标书不符时,请手工修正密押器的要素1;要素2-4按应急投标书所填内容顺序输入密押器,输入内容与应急投标书填写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3.招标室电话:010-88170543、0544、0545、0546
招标室传真:010-88170939
2.记账式国债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
附件2
记账式国债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
业务凭单号:A02
财政部:
由于我单位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客户端出现故障,现以书面形式发送________年记账式(附息/贴现)(________期)国债发行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我单位承诺:本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由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具有与系统投标同等效力,我单位自愿承担应急债权托管所产生风险。
债权托管方名称:
自营托管账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要素1】
债券代码: 【要素2】
| 托管机构 | 债权托管面额(亿元) |
| 国债公司【要素3】 |
|
| 证券登记公司(上海) |
|
| 证券登记公司(深圳) |
|
| 合计【要素4】 |
|
电子密押: ( 16位数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注意事项:
1.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填写须清晰,不得涂改。
2.本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进行电子密押计算时共有4项要素,其中要素1在电子密押器中已默认显示,如与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不符时,请手工修正密押器的要素1;要素2-4按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所填内容顺序输入密押器,输入内容与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填写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3.招标室电话:010-88170543、0544、0545、0546
招标室传真:010-88170939
财政部办公厅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