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公布2022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附件:2022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天津市瑶华公益基金会

2.天津市滨海社区公益基金会

3.天津市渤海善行公益基金会

4.天津市百花公益基金会

5.天津市豫见津青公益基金会

6.天津市诺达慈善基金会

7.天津市西青区妙妙公益服务中心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