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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冀发〔2019〕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30号)要求,2019年5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承德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是主要任务。本次专项治理,是为了解决小区配建幼儿园“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增加城镇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是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逐步解决城镇“入公办园难”“入普惠性民办园难”、“就近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是治理步骤。

全面排查。以县(市)区为单位完成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的全面摸底排查工作。为每一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建立完整的档案,记录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登记、办园等各个环节的主要信息。特别是针对“规划、建设、移交、使用”不到位等问题,列出详细清单、建立完整台账。

全面整改。对每一所配套幼儿园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2019年5月25日前,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的全面摸底排查,2019年6月底前,完成已建成未移交的配套幼儿园的移交手续。2019年9月底前,对于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完成相应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儿园,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配建项目竣工验收。

  三是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发改、教育、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管、行政审批、编制、人社、民政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联合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组织,确保本辖区各阶段任务如期完成。

健全联审机制。发改、教育、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管、行政审批、编制、人社、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按照小区配套幼儿园立项、规划、建设、移交、举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形成全流程、全方位联审联管的长效机制。

强化督导检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认真制定本级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落实不力、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或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市、区)自查、摸排、整改等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各县(市、区)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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