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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6日

附件:《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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