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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第十届广西见义勇为英雄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广西相继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时,义无反顾、挺身而出,用生命和鲜血谱写了可歌可泣、充满正义的壮丽篇章,为维护社会稳定,弘扬社会正气,凝聚社会正能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一、向李专等7人颁发“广西见义勇为英雄”荣誉证书,每人奖励10万元;

二、向陆义、陆贤等3个群体颁发“广西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荣誉证书,每人奖励5万元。

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见义勇为英雄(群体)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英雄气概和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法治广西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十届广西见义勇为英雄(群体)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十届广西见义勇为英雄(群体)名单

一、广西见义勇为英雄(7人)

李  专,男,桂林市兴安县人,兴安县高尚镇初级中学教师

钟世叶,男,生前系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那救村村民

陈立德,男,生前系北海市合浦县人,合浦县汉韵鑫城小区保安

樊金荣,男,生前系来宾市忻城县城关镇古饶村村民

覃  周,男,河池市宜州区人,广西索菲投资有限公司职工

黄家炎,男,玉林市北流市人,个体经营户

何云天,男,崇左市天等县人,中油广西田东石油化工总厂有限公司原职工

二、广西见义勇为英雄群体(3个共7人)

陆义、陆贤群体

陆  义,男,梧州市岑溪市水汶镇大卫村村民

陆  贤,男,梧州市岑溪市水汶镇大卫村村民

李自联、阮章达、黄建强群体

李自联,男,生前系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兴贤村村民

阮章达,男,生前系百色市那坡县城厢镇百林村村民

黄建强,男,百色市那坡县城厢镇百林村村民

卢国珑、余宗文群体

卢国珑,男,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平田村村民

余宗文,男,来宾市兴宾区石牙镇朝南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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