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肯尼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2017年5月1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肯尼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下一篇 →
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评论(0)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2017年5月1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肯尼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