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十四五”“一带一路”开放型经济发展及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承办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3年6月26日,我厅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公开征集《山西省“十四五”“一带一路”开放型经济发展及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规划》(以下简称《新高地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承办单位的公告。经单位申报和专家评审,拟确定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为《新高地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承办单位。

现就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3天。公示期内,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省商务厅外事处提出反馈,并列举具体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地址:太原市龙盛街15号科技创新孵化基地1号楼

电话:0351-4083528

邮箱:sxswtwsc@163.com

山西省商务厅

2023年7月4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