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业务指引》的公告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会员融资融券客户担保物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7月3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3年4月28日
← 上一篇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