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公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纳税人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2021年度纳税人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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