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6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将巴中市2023年度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
二、缴费渠道
(一)微信缴费。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四川社保缴纳”,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二)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首页,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三)电子税务局缴费。关注并进入“巴中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正下方“办税缴费--社保缴费”,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四)银行代收。可通过税务部门委托的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移动终端、二维码扫码等渠道办理缴费。
(五)银行批扣。缴费人用本人有效银行账户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确保签约扣款账户余额充足,税务机关将定期开展批扣,2023年批扣的最后时间为12月11-14日。
缴费人未能通过上述缴费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到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三、缴费标准
四川省统计局公布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工资”)为84912元,2023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口径工资的300%,即21228元/月;下限为上年度全口径工资的60%,即4246元/月。根据上述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内自主选择缴费。
巴中市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单位:元
| 档次 | 月基数 | 费率 | 月缴费金额 | 年缴费金额 |
| 第一档(社平60%) | 4246 | 20% | 849.2 | 10190.4 |
| 第二档(社平80%) | 5661 | 20% | 1132.2 | 13586.4 |
| 第三档(社平100%) | 7076 | 20% | 1415.2 | 16982.4 |
| 第四档(社平120%) | 8491 | 20% | 1698.2 | 20378.4 |
| 第五档(社平150%) | 10614 | 20% | 2122.8 | 25473.6 |
| 第六档(社平200%) | 14152 | 20% | 2830.4 | 33964.8 |
| 第七档(社平250%) | 17690 | 20% | 3538 | 42456 |
| 第八档(社平300%) | 21228 | 20% | 4245.6 | 50947.2 |
人社部门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12333
市本级:0827-5775705巴州区:0827-5233750恩阳区:0827-3369995通江县:0827-7112300
南江县:0827-8223141平昌县:0827-6222712
税务部门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12366巴州区:0827-5229875恩阳区:0827-3369131通江县:0827-7221096
南江县:0827-8269871平昌县:0827-6224543
特此通告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