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江苏省环境敏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根据《江苏省环境敏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补助办法》(苏财资环〔2023〕35号),经研究,现将2023年江苏省环境敏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支出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资金用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项目的建设、运维、升级改造以及其他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项目绩效提升直接相关的内容。请各地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请各地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价,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做好示范引领。省将适时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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