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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调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国务院相关会议部署,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8月28日起,本所A股、B股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0487‰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341‰双边收取。A股、B股大宗交易按照本次下调后的标准费率分别下浮30%、50%收取。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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